供應商協同逾期未回提醒¶
採購把採購單透過發送供應商協同寄出安全連結後,供應商不一定會準時回覆。系統定期掃一次已發出、尚未收到回覆、而且已經(或即將)到回覆期限的協同單,依「當初發送的採購人員」分組,一人一封彙整信寄過去提醒跟催。信是寄給自家採購的,不是寄給供應商——催不催、怎麼催,仍由採購決定。
這是一個背景排程任務
「供應商協同逾期未回提醒」由系統在背景依排程執行,設定屬於一次性作業(通常由導入人員或系統管理員完成)。提前天數、fallback 收件人、啟用與否設定在警示規則維護,執行時間掛在排程事件上。
出廠預設是停用的
本提醒的規則種子出廠時 是否啟用 = N。要開始收信,需先到警示規則維護把 POCOLLAB_OVERDUE 這列改成 Y、設好門檻與 fallback 收件人,並掛好排程事件——兩者缺一不可。

收到的信長什麼樣¶
主旨固定為:「【採購協同】
開頭一句話說明「下列 N 筆供應商協同單已發出,供應商尚未回覆且即將/已逾期」,接著是一張清單,只含你自己發出的協同單(別人發的單會出現在他自己那封信裡):
| 欄位 | 說明 |
|---|---|
| 採購單號 | 當初發送協同的採購單;回 ERP 追單、重發連結時用 |
| 供應商 | 顯示為「簡稱(統一編號)」;廠商主檔查不到簡稱時只顯示統一編號 |
| 發送日 | 協同連結寄出的日期 |
| 到期日 | 這張協同單的回覆期限(連結效期為發送後 14 天)——不是採購單的預訂交期 |
| 逾期天數 | 已過期者顯示紅字「逾期 N 天」;還沒到期者顯示「N 天內到期」 |
| 狀態 | 協同單目前狀態:已發送(信寄出、供應商還沒開過連結)或 已開啟(供應商開過連結,但沒送出回覆) |
清單依到期日由早到晚排序,最急的排在最上面;已逾期的列會用淡紅底色整列標示。
兩種列,三種處理¶
| 這一列長這樣 | 判讀 | 該做什麼 |
|---|---|---|
逾期 N 天、狀態 已發送 |
連結寄出後供應商連開都沒開——多半是信進了垃圾桶、寄錯窗口,或對方根本沒注意到 | 直接打電話確認對口窗口與信箱,必要時回採購單重新發送(舊連結立即失效) |
逾期 N 天、狀態 已開啟 |
供應商看過了但沒回——通常是內部還在確認交期,或不想承諾 | 電話追一個明確答覆;談定後可請對方重新回覆,或自行在採購單改交期 |
| N 天內到期 | 還在期限內的預警,供應商仍可自行回覆 | 通常不必動作;只有大料、急單值得先催一通 |
到期日是「回覆期限」,跟交期無關
這封信管的是「供應商有沒有回覆」,不是「貨有沒有到」。到期日=協同連結的回覆期限(發送後 14 天),逾期只代表對方沒在期限內回覆——單子本身可能交期還很遠。要看貨到不到,請看採購未納明細通知。
誰會收到這封信¶
收件人的規則跟其他警示不同:優先寄給當初發送該協同單的採購人員本人。
| 順位 | 收件人來源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1 | 發送人的 Email | 取自該協同單發送人(登入者)的員工主檔 Email;一人一封、只含他自己發的單 |
| 2 | 警示規則的 收件人 | 發送人查不到 Email 時的 fallback(可填採購主管;多筆以 ; 分隔) |
| 3 | 排程事件的 通知帳號 | 規則收件人也留空時的最後退路 |
為什麼寄給發送人,而不是整個採購部
協同單是誰發的、誰跟供應商談過,那個人最清楚該怎麼催。分組寄送也讓每個人只看到自己的清單,不必在一封大信裡找自己的單。
員工主檔沒填 Email 會讓單子全跑到 fallback
發送人查不到 Email 時,他的單會併進 fallback 收件人(規則收件人/事件通知帳號)那一封。若多位採購都沒維護 Email,這封 fallback 信會變成「全公司的逾期單大雜燴」。請確認採購人員的員工主檔 Email 都有填。
三層都空白=這些單靜默漏掉
某列的發送人查無 Email、規則收件人與事件通知帳號又都空白時,該列會被略過(其他有收件人的列照常寄)。收不到自己的單時,第一個要查的就是員工主檔 Email。
哪些協同單會被列進來¶
| 條件 | 說明 |
|---|---|
狀態為 已發送 或 已開啟 |
已回覆、已確認、已忽略或尚未真正寄出(已建立)的協同單都不會列入 |
| 尚未收到回覆 | 只要供應商送出過回覆(不論確認、調整交期或拒接),該單即從清單消失 |
| 有到期日 | 到期日空白或格式異常的列一律不列入(無從判定,不誤報) |
| 到期日 ≤ 今天 + 提前天數 | 含已逾期者;提前天數見下節 |
催完之後單子自己會消失
供應商一回覆,該單就不再符合條件——不必手動標記處理完畢。若已經電話談定、不想再收到提醒,可請供應商在連結上回覆一次,或回採購單重發/作廢該次協同。
門檻怎麼設¶
在警示規則維護找到 POCOLLAB_OVERDUE 那列,門檻參數填 JSON:
{"提前天數":3}
| 鍵 | 預設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提前天數 |
3 | 到期前幾天開始提醒(永遠含已逾期者)。填 0=只提醒已到期的單;填負數視同 0;填 7=到期前一週就開始催 |
先設 0 觀察一輪,再往前拉
剛啟用時建議先設 0(只看已逾期),確認清單長度與收件人都正確;穩定後再改成 3~7,讓提醒提前到「還來得及打電話」的時間點。
多久寄一次¶
同一位收件人、同一批逾期單、同一天,只會收到一封。系統以「收件人+逾期採購單號清單+當天日期」計算指紋,同一天再掃到完全相同的一批單即靜音跳過;清單有變(多了一張新逾期單、或某張單回覆了)或跨到隔天,就會再寄一封。
- 排程頻率:每日一次即可;想在下班前再確認一次可加掛一筆(同一天內容沒變不會重複寄)。
- 抑制視窗小時:本類型的「一天一封」由指紋內含日期保證,調整抑制視窗的效果有限(只影響同一天內重複掃描的靜音判定)。
沒有逾期單的日子不會收到信
查無命中時完全靜默:不寄信、也不留紀錄。收不到信通常代表「沒有逾期單」,而不是排程掛了。要確認排程本身是否健康,見系統監控警示判讀。
怎麼掛排程¶
本提醒屬 C# 型警示源(走 AutoPilot 任務,非 SQL 預存程序),掛法與其他自動化任務相同,完整步驟見 排程事件(專案),此處只列本任務的設定值。
- 到 L 聯絡傳訊 → 排程事件(專案),
新增一筆專案主檔後儲存。 - 編輯狀態按
批次新增,於「新增事件範本」視窗設定:
| 範本欄位 | 本任務要設的值 |
|---|---|
| 預定時間 | 要跑的時間(例如每天早上 08:30) |
| 日期類別 | 每日 |
| 是否自動執行 | 必須勾選;不勾排程器不會跑 |
| 單據別 | PURCH |
| 執行方法 | OverdueAlert |
| 參數 | 通知帳號:最後一層 fallback 的 Email(規則收件人已填時可留空) |
| 通知人員/通知方式 | 決定待辦建給誰;信件收件人不由這裡決定 |
- 按確定展開事件 →
儲存→審核。
不要掛成「執行 Log_Sys_Exec」
多數警示是 SQL 預存程序型(在事件參數把 Procedure 指到 TWORK_AUTO_*),本提醒不是——它要選 AutoPilot 的 單據別=PURCH/執行方法=OverdueAlert。掛錯型態不會報錯,只是永遠不會寄信。詳見排程作業 · 警示通知。
通知對象設定¶
| 設定位置 | 決定什麼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員工主檔的 Email | 主要收件人(協同單發送人本人) | 主要來源,請務必維護 |
| 警示規則維護的收件人 | 發送人查無 Email 時的 fallback | 多筆以 ; 分隔;建議填採購主管 |
| 排程事件明細的通知帳號 | 上兩者都空白時的最後退路 | 三者皆空=該列不寄 |
| 排程事件明細的通知人員 | 待辦事項建給誰(員工代號) | 只要填了就會開待辦(見通知方式與待辦事項) |
跟「採購未納明細通知」的分工¶
兩封信都寄給採購、都在談「還沒到位的東西」,但盯的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:
| 供應商協同逾期未回提醒 | 採購未納明細通知 | |
|---|---|---|
| 在盯什麼 | 供應商沒回覆協同連結 | 貨沒進來 |
| 時間基準 | 協同連結的回覆期限(發送後 14 天) | 採購單的預訂交期 |
| 資料層級 | 一張採購單一列 | 逐筆採購明細(18 欄) |
| 收件人 | 當初發送協同的採購本人(分組) | 排程事件參數指定的固定收件人 |
| 沒事的日子 | 不寄信 | 照寄「本日無未納明細」心跳信 |
| 啟用方式 | 警示規則啟用 + 掛排程 | 掛排程即可 |
兩封可以並存
典型用法是:協同逾期信負責「催回覆」(對方還沒承諾交期),未納明細信負責「催到貨」(承諾了但沒到)。同一張單可能先出現在前者、回覆後改出現在後者。
常見問題¶
啟用了卻沒收到信?
依序檢查:1)警示規則維護的 POCOLLAB_OVERDUE 是否 是否啟用 = Y;2)你的員工主檔 Email 是否有填(沒填時你的單會跑到 fallback 收件人那封信);3)排程事件是否已 審核、單據別/執行方法是否為 PURCH/OverdueAlert;4)今天是否根本沒有逾期單(無命中不寄信);5)同一批單今天是否已經寄過一封。
我明明發了協同單,為什麼沒出現在信裡?
最常見三個原因:1)供應商已經回覆了(回覆後即從清單移除,去供應商回覆審閱看);2)還沒進入提醒範圍(到期日距今超過「提前天數」);3)該次協同已被重發或作廢,舊的追蹤列不再是待回覆狀態。
為什麼我收到別人發的協同單?
表示那些單的發送人查不到 Email,系統把它們退到 fallback 收件人(規則收件人/事件通知帳號),而那個信箱是你。請 IT 或人事補上該採購人員員工主檔的 Email,之後就會直接寄給本人。
同一張單一直出現,很吵怎麼辦?
只要它仍是「已發出、未回覆、已過期」就會每天出現一次。要讓它消失有三條路:請供應商回覆、重新發送協同(換新期限)、或在該張採購單上結束協同流程。若只是想少收一點,把 提前天數 調成 0(只提醒已逾期)可縮短清單。
可以改成寄給採購主管一份嗎?
可以:在警示規則維護的收件人填主管信箱。但要注意它的角色是 fallback——只有在「發送人查無 Email」時才會用到,並不會把每個人的信副本一份給主管。需要主管全覽時,建議改看供應商回覆審閱頁面。
這封信跟供應商回覆審閱有什麼不同?
本信是主動推播「該催了」;供應商回覆審閱是互動查詢「對方回了什麼、要不要套用」。催回來的回覆,仍要到該頁逐行決定是否 套用交期。
相關功能¶
- 供應商回覆審閱:供應商回覆的審閱與套用交期
- 採購單(發送供應商協同):協同單的發送、連結效期與重發
- 警示規則維護:提前天數、fallback 收件人與啟用開關
- 排程事件(專案):排程掛法與通知人員設定
- 排程作業 · 警示通知:IT 部署與疑難排解
- 採購未納明細通知:另一封採購端的自動通知(催到貨)
- G 採購管理 概述
需補截圖清單
以下截圖尚未拍攝,請補上並放置於 docs/G-Purchasing/images/:
pocollab-overdue-mail.png— 收到的提醒信全貌:主旨、說明句與六欄清單(紅框標示「逾期天數」欄,含一列淡紅底的已逾期列與一列「N 天內到期」)pocollab-overdue-rule.png— 警示規則維護中POCOLLAB_OVERDUE那一列的編輯表單(門檻參數{"提前天數":3}、收件人 fallback、是否啟用、抑制視窗小時)pocollab-overdue-schedule.png— 排程事件(專案)的「新增事件範本」視窗,紅框標示單據別=PURCH/執行方法=OverdueAlert/日期類別每日/是否自動執行
拍攝規格:1280×800 以上、PNG;請使用測試資料(公司以「岩月」、供應商以「乙川精密」等虛構名稱示意),避免真實廠商名稱與統一編號。